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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资产报废报表

此报表显示依据价格指数重估的资产报废。使用此报表,您可以依照澳大利亚税法报告损益。报表仅选择 1985 年 9 月 20 日之后启用的资产。它按余额段、资产帐户和资产编号对资产进行分类,并打印每个资产帐户和余额段的总额。

如果您确实要重估帐簿中的资产成本,请使用“成批重估”。

在请求此报表时,您必须输入“帐簿”和“起始/截止期”范围。

选定的标题

实际成本:应用价格指数之前的资产报废成本。实际成本不包括拆迁成本。

可收回成本:应用价格指数之前的资产报废可收回成本。

指数系数:指数系数等于报废时的有效价格指数比率除以启用日期时的有效价格指数比率。

根据澳大利亚税法,如果价格指数比率小于一,或者资产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指数系数默认为一。

指数化成本基数:指数化成本基数 =(可收回成本 × 指数系数)+ 拆迁成本

缩减成本基数:销售收入或缩减成本基数的较大值。

请注意,缩减成本基数不得大于实际成本加拆迁成本。

普通收益:折旧准备或普通所得的较小值。

此处

如果销售所得为亏损,则普通收益为零。

损益:零或资本损益的较大值:

或者,如果销售收入少于缩减成本基数:

另请参阅

高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资产管理

重估资产

公用报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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