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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务处理分录期间,您可以将税种和税码与每个日记帐行联系起来(依据您的设置决定,您可以让系统默认或强制使用税种和税码)。如果税种为“输出”,则系统将从应收款管理系统设置中的对应税码获得税务信息;“输入”税种则表示税务信息应从应付款管理系统中的对应税名获得。
附加信息:您为总帐管理系统设置的税选项也可以作为默认值应用于 Oracle 应付款、应收款和采购管理系统中。要使用总帐管理系统税选项的默认值,您必须完成其它应用产品中的特定设置步骤。有关详情,请参阅各自的应用产品用户指南。
您可以使用“税选项”窗口设置税务信息默认值。
帐套级:对于每个帐套,您均可以定义一个默认税码、舍入规则及含税及不含税状态,一次为输入税定义,一次为输出税定义。如果您选择“允许改写舍入规则”,则用户可以在人工日记帐分录过程中更改舍入规则。
科目级别:如果特定帐户的日记帐分录通常或总是以某一汇率或通过特定税码纳税,您可以为此帐户指定默认值或要求值。您可以为每个帐户指定默认税种和税码,并指定税码是否可以由用户改写以及金额是否含税。(对于不同的成本中心或其它会计弹性域段,您不能指定不同的默认值。)
如果您未提供特定帐户的默认值,则系统将使用任意帐套级默认值(如果存在)。
科目级别默认值改写帐套级默认值。
即使您不允许用户改写税码,他们仍可以将日记帐分录税种由“输入”更改为“输出”,然后选择任意有效税码。
由于您仅可以访问属于当前业务实体的输入和输出税码,因而您不能创建一个含有属于多个不同业务实体的税码的单一批。
计税额 = 输入的金额 × 税率 | ||
净额 = 输入的金额 |
计税额 = 输入的金额 × | 税率 ------------- 100 + 税率 | |
净额 = 输入的金额 - 计税额 |
依据输入、默认或强制使用的帐套舍入规则,您可以将税额上舍入、下舍入或最近舍入以符合税精确度和最小会计单位。
舍入实例
假定您按特定法则和 .01 的最小会计单位来计税。即使法定币种的最小会计单位是 .01,税额仍总是按最近的 .05 货币单位来舍入。您可以通过在帐套的“税选项”窗口中指定税精确度为 2 及最小会计单位为 .05 来定义此货币单位。这样,您可以将计税额 1.45 上舍入为 1.50。
系统为每个计税行提供了说明,如下所示:
行(行号)(行说明):(税码)税(税率)%
实例:行层计算
假定您需要输入员工的差旅费信息。您收到员工的费用报表,此报表包含以下信息:
行 | 说明 | 金额 | 税 | 总额 |
---|---|---|---|---|
1 | 住宿费 | 40 | 1 | 41 |
2 | 旅费 | 57(含税) | - | 57 |
合计 | 98 | |||
表 1-21. 计税之前的日记帐(第 1 页,共 1 页) |
我们同时假定此事务处理应用了以下税务参数:
税码: | 消费(3% 税率) | |
舍入规则: | 下舍入 | |
纳税帐户: | 01-000-2200 | |
纳税币种精确度: | 0 |
行 | 帐户 | 借 | 贷 | 说明 | 税码 | 是否 含税? | 舍入 规则 |
1 | 01.000.5100 | 40 | 住宿费 | 消费 | 否 | 下舍入 | |
2 | 01.000.5200 | 57 | 旅费 | 消费 | 是 | 下舍入 |
请注意生成的日记帐暂时还不平衡。
现在您可以对日记帐行计税(在保存后选择“税务日记帐”)。
先计算第 1 行,在得出 1.2 的税额后将其下舍入为 1。由于输入的金额不含税,因而此金额保持不变。
再计算第 2 行,在得出 1.66 的税额后将其下舍入为 1,得出净额 56(57 减 1)。
计税之后的日记帐如下:
行 | 帐户 | 借 | 贷 | 说明 | 税码 | 是否 含税? | 舍入 规则 |
1 | 01.000.5100 | 40 | 住宿费 | 消费 | 否 | 下舍入 | |
2 | 01.000.5200 | 56 | 旅费 | 消费 | 是 | 下舍入 | |
3 | 01.000.5500 | 1 | 行 1 住宿费:消费税 3% | 消费 | |||
4 | 01.000.5500 | 1 | 行 2 旅费:消费税 3% | 消费 |
现在您可以在日记帐中输入抵消合计负债行以平衡日记帐。
行 | 帐户 | 借 | 贷 | 说明 | 税码 | 是否 含税? | 舍入 规则 |
5 | 01.000.2100 | 98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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