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P 供应来源选项
您可以选择每个 ATP 规则的供应来源。然后,您在 ATP 查询期间使用的 ATP 规则可以确定要纳入 ATP 计算的供应来源。请注意,非制造工作日的供应可用于下一个制造工作日。所有供应的计划到期日均必须位于 ATP 规则的“过期供应天数”窗口内。
供应来源
包括作为 ATP 供应的离散 MPS。请注意,MPS 也必须选定纳入库存 ATP。
包括作为 ATP 供应的重复 MPS。请注意,MPS 也必须选定纳入库存 ATP。
如果您使用非 Oracle 应用产品系统维护供应数据(例如,自定义采购或任务系统),可以使用适当信息来填写用户供应表,包括在用户供应中作为供应来源的记录。
包括作为供应来源的现有可用数量。请注意,仅包括已选定 ATP 的子库存数量。不包括已经作为需求或为销售订单而保留的数量。
需求分类
在定义 ATP 规则供应来源时,您也可以规定 ATP 规则使用需求分类。需求分类 ATP 规则会将供应和需求限制在具有指定需求分类的来源。需求分类 ATP 规则可以不包括作为供应来源的现有数量、采购订单、供应商请购单、内部请购单或在途发运。由于这些供应来源不能具有需求分类,因此也不包括在需求分类
ATP 中。请参阅:需求分类
另请参阅
ATP 计算选项
ATP 时间栏选项
ATP 需求来源选项
定义 ATP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