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和更新事务处理来源类型
Oracle 库存管理系统会为您预定义一个事务处理来源类型列表。您可以将更多的来源类型添加至此列表,或更新预定义的类型,但是您不能删除预定义的类型。您可以为杂项事务处理、组织间以及子库存转移和帐户事务处理添加来源类型。
要更新系统定义的事务处理来源类型,请执行以下步骤:
要创建自定义的事务处理来源类型,请执行以下步骤:
4. 如果在“类型”字段中选择值集,请定位至“上下文”字段,然后选择与“事务处理来源”描述性弹性域相关联的有效上下文字段值。
要使自定义的来源类型无效,请执行以下步骤:
要删除自定义的来源类型,请执行以下步骤:
- 如果来源类型与事务处理类型不关联,您可以将其删除。
要定位至“事务处理类型”窗口,请执行以下步骤:
另请参阅
事务处理来源类型
事务处理类型
事务处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