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下一页
目录
索引
定位
词汇表
程序库
定义退货行税务信息
要在不存在贷至发票时定义退货行的税务信息,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定位至“退货”窗口的“税务”行备用区域。
2. 选择“税务代码”。
如果退货的纳税控制状态为“要求”,或者如果
税:计算贷项通知单的税预置文件选项设置为“是”,您必须在此字段中输入值。如果此行参考发票、采购订单或销售订单,则从参考和字段默认的税务代码值不能随后更新。
要为具有贷至发票的退货行定义税务信息,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定位至“退货”窗口的“税务”行备用区域。
2. 注意不能输入任何字段。
另请参阅
税务概览
定义退货标题税务信息
退货概览
上一页
下一页
目录
索引
定位
词汇表
程序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