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票核销预付款
您可以对一个或多个已审批发票核销临时类型的预付款以抵销依据发票支付的金额。如果输入永久类型的预付款并需要将其核销,您可以在“发票”窗口查询预付款并将预付款的类型从永久更改为临时。
在对发票核销预付款之后,应付款管理系统将以核销金额自动创建预付款的负分配和计划付款。应付款管理系统还将从预付款的可用金额扣除相当于核销额的金额。您可以在发票概览的“金额”字段中查看预付款的原始额。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更新由预付款支付的发票状态,以反映发票是通过预付款核销支付的。您可以在发票工作台的“付款”窗口中复核预付款和预付款的核销发票的所有付款信息。
在核销预付款时,您可以选择打印预付款汇款通知书,并将其发送给供应商以通知他们已对其发票核销预付款,并将导致付款额减小或未对供应商付款。
您可以选择发票并对其核销预付款,或选择预付款以将其核销至发票。
前提条件
预付款的类型为临时、已支付、已审批、未取消、无有效挂起以及未完全核销。
预付款与发票具有相同的供应商、发票币种和付款币种。
要对发票核销预付款,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发票”窗口中,查询预付款或与预付款匹配发票。
2. 选择“活动”按钮并选定“核销/撤消核销预付款”复选框。选择“确定”。
- 如果您已初始化查询发票,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显示您可以用来核销发票的所有可用预付款。如果要限制可用选项,请输入查询或使用“查找要核销的预付款”窗口(通过在“查询”窗口中选择“查找”)。
选择您要核销的所有预付款。输入发票的核销额。您也可以更改 GL 日期,此日期也即您在核销预付款时应付款管理系统创建的冲销预付款分配的会计日期。要查看有关预付款的详情,请选择预付款,然后选择“发票概览”。
- 如果您已初始化查询预付款,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显示所有已审批但未全额支付的发票(您可以对此发票核销预付款)。如果要限制可用选项,请输入查询,或通过从“查询”窗口中选择“查找”以使用“查找要核销的发票”窗口。
选择需要对其核销预付款的所有发票。输入每个发票的核销额。您也可以更改 GL 日期,此日期也即您在核销预付款时应付款管理系统创建的冲销预付款分配的会计日期。要查看有关发票的详情,请选择发票,然后选择“发票概览”。
如果要审批应用产品将创建的新预付款分配,并且启用了“允许联机审批”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请选择“审批”。如果您未启用“允许联机审批”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您可以从“提交请求”窗口提交“审批”。
如果要为供应商打印预付款汇款通知书,请选择“打印”。
3. 选择“核销/撤消核销”按钮以对发票核销预付款金额,并保存您所做的工作。
另请参阅
预付款限制条件
预付款核销限制条件
保留:如果使用保留会计,则您输入的 GL 日期所在的期间必须在最后保留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