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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调节会计

现金管理系统使您可以根据银行对帐单调节在 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创建的付款。您可以将现金管理系统用于:

在您使用 Oracle 现金管理系统调节付款时,系统将对您在 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银行”窗口中指定的“现金”、“现金结算”、“已实现损益”、“银行手续费”和“银行差错”帐户自动创建会计分录。您可以将由现金管理系统付款调节引起的会计分录从应付款管理系统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

已实现损益

现金管理系统将自动计算在付款创建和付款调节时间之间由汇率波动引起的已实现损益。另一方面,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将计算发票分录和付款时间之间的已实现损益。

注:您必须指定要调节的外币付款的汇率。

杂项付款

您可以直接从现金管理系统中创建杂项付款,以反映如银行手续费之类的事务处理。然而,杂项付款实际上是在 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中作为杂项收款而创建。因此,您可以将应收款管理系统的调节会计应用于这些事务处理。

撤消调节付款

在现金管理系统中撤消调节付款时,如果您已过帐调节付款,此系统将创建冲销分录。现金管理系统中的此类活动将自动更新应付款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并且您可以通过提交“应付款管理系统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程序将这些分录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如果您尚未过帐调节付款,则应付款管理系统将删除冲销分录。

冲销和撤消结算

您可以使用现金管理系统来冲销调节事务处理。您还可以撤消调节付款的已结检查状态,不管付款最初在现金管理系统或应付款管理系统中是否已结算。在撤消结算时,检查状态将恢复为“议付”,并且如果您使用现金结算帐户,则借记现金结算帐户和贷记现金结算帐户的分录将被冲销。

将现金管理系统事务处理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

您可以在使用“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程序传送付款时,将现金管理系统中产生的会计分录从应付款管理系统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取决于您是否已启用“允许调节帐户”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应付款管理系统可以执行以下会计事务:

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提供多个报表来复核有关您的付款的传送和过帐信息。有关详情,请参阅《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

另请参阅

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调节实例

使用具有自动结算的现金管理系统

银行《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

过帐《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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