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经常性发票
前提条件
要创建经常性发票,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经常性发票”窗口中查询您创建经常性发票所使用的模板。在“发票数”字段中输入您要创建的发票数。选择“创建发票”。
3. 如果您要在发票批中纳入发票,请输入“批名”。此批名将显示在报表中,并有助于您联机查找批。您可以输入现有批名或新建批名。仅在“使用批控制”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已启用时,您才可以输入“批名”。
4. 如果您正使用“外币”,请输入汇率信息。请参阅:外币事务处理
5. 选择“创建”以创建发票。新发票此时为常规发票,并且在您可以支付发票或为其创建日记帐分录之前须经审批。
如果您已启用“发票限额”或“挂起未来发票”供应商地点挂起,应付款管理系统会在创建这些挂起时将其标记为例外发票。
通过在“发票”窗口中查询发票,您可以复核和调整经常性发票的分配或已计划付款。
另请参阅
经常性发票窗口参考
定义经常性发票模板
扣除经常性发票中的税款
调整发票
经常性发票限制条件
创建经常性贷项/借项通知单
要创建经常性贷项通知单或借项通知单,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