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发票联机审批
前提条件:
启用“允许联机审批”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
要提交发票联机审批,请执行以步骤:
1. 在“发票”窗口中查找您要提交“审批”的发票。如果您要提交多个发票的“审批”,请在“发票”窗口中选择多个发票。
如果您要审批贷项或借项通知单,请选择“审批相关发票”以提交与贷项或借项通知单相关联的发票联机“审批”。
应付款管理系统将在此“审批”周期中显示有关已应用和已释放的挂起数信息。
提交发票批联机审批
前提条件
启用“允许联机审批”应付款管理系统选项。
要提交发票批联机审批,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发票批”窗口中,查找包含您要提交“审批”发票的发票批。如果要提交多个批的“审批”,请在“发票批”窗口中选择这些批。
2. 选择“审批”。应付款管理系统提交“审批”来复核您选择的每个发票批中的每张发票。
在“发票挂起”窗口中,您可以复核应付款管理系统应用的任何发票挂起和释放。
另请参阅
选择多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