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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开单发票与对帐单有些相似,但这些单据的用途是不同的。下表列出了对帐单与合并开单发票之间的差别。
对帐单 | 合并开单发票 |
---|---|
在客户层生成。 | 在客户层或开单至地点层。 |
用于信息目的。 | 客户按发票付款。 |
详细列明发票、借项通知单、转期、定金、收款、记帐贷项、贷项通知单和调整。 | 仅详细列明发票、贷项通知单和调整。 |
包括帐龄。 | 不包括帐龄。 |
按对帐单周期选定客户。 | 按截止日期和付款条件选定客户。 |
合并开单发票包括:
在打印原始或最终合并开单发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指定一个唯一的开单发票编号。如果配置文件选项 “AR:显示记帐编号”设置为“是”,则您可以在相关的报表和窗口中查看此编号。
如果“AR:显示记帐编号”设置为“是”,则您可以在以下应收款管理系统窗口中查看合并开单发票编号:
注:合并开单发票编号按数据库序列自动生成;您不能人工创建此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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