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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节报表

为确保增值税 (VAT) 的征收,每个国家/地区均要求定期提供增值税申报表,以详细列明增值税登记范围内供应地点每个税码的可征税额和税额。这些申报表必须为包含所有已征收增值税的事务处理的报表所支持。

为满足每个国家/地区纳税申报的要求,您应能够:

使用增值税调节报表来编制定期增值税申报表的输出增值税部分。此报表按纳税帐户列出所有给定期间应收款管理系统事务处理的可征税额和税额,以使您可以标识和复核不同税码的增值税负债 。增值税帐户下限和增值税帐户上限参数使您可以仅从总帐选择增值税负债帐户。

建议:要计算增值税申报表的输入增值税,请参阅《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中的“应付帐款税”部分。

只有与特定税码和总帐帐户关联的给定事务处理的可征税和税额在该帐户内报告。如果您按发票行过帐多个税,则可征税额将与过帐税数目相乘。

注:应收款管理系统允许您使用“税码和税率”窗口为每个税码指定唯一的总帐帐户或子帐户。请参阅:税码和税率

此外,增值税调节报表通过应收款管理系统子帐户为您提供了所有的事务处理明细,以使您可以将增值税申报表的输出增值税部分与总帐进行调节。

警告:此报表的精确度很高,并允许您在没有创建任何行、发票或运费类型的调整情况下将事务处理与总帐进行调节。如果您将“包括调整”参数设置为“是”,则增值税调节报表将仅包括“发票”和“费用”类型的调整。有关详情,请参看下面的报表参数部分。

您可以创建人工日记帐分录来更正输出增值税负债的折扣、调整、杂项收现收款和收款核销。如果可能,系统将显示每个增值税帐户“总帐帐户活动”的总额以帮助您进行每月增值税调节。

报表参数

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您可以通过“提交请求”窗口提交增值税调节报表。对于您计划复核的会计期,增值税调节报表的参数应设置为包括过帐至增值税负债帐户的所有税务事务处理。

建议:定义包括以下报表的增值税调节报表集,以帮助您编制增值税申报表的输出部分。

请参阅:执行增值税

GL 日期下限/上限:输入您要复核期间的 GL 日期范围。GL 日期下限和上限参数的默认值为最近会计期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选定的 GL 日期范围对应于有效的会计期并且没有输入事务处理日期范围,则系统将显示增值税帐户的总帐活动。

事务处理日期下限/上限:“事务处理日期范围”应设置为空。否则,如果事务处理日期和给定事务处理的 GL 日期在不同的会计期内,则报表将不能平衡所请求 GL 日期范围的总帐。

增值税帐户下限/上限:选择要复核的总帐帐户范围。

建议:在定义科目表时,您应将应计制纳税帐户和现金收付制纳税帐户一起分组。这样,您可以使用不同的帐户范围为每种税制定义唯一的报表集。

包括应计费用:选择是否通过包括以下事务处理分类的应收款子帐户报告应计事务处理:

包括调整:选择是否报告“发票”和“财务”类型的调整。

包括折扣:选择是否报告已得和未得折扣事务处理。

包括杂项收现:选择是否报告包括银行手续费的杂项收现收款。

包括收款:选择是否报告包括银行手续费的现金收款。

过帐状态:您可以报告已过帐、未过帐或所有的事务处理。在您仅报告已过帐事务处理时,“未过帐”栏将始终显示为零,如果您仅报告未过帐事务处理,则“已过帐”栏将始终显示为零。

明细层:您可以选择不同的明细层进行报告。默认层“显示汇总和所有明细”可以显示所有事务处理明细,而“显示汇总和人工事务处理”层将显示除应计项目之外的所有事务处理。您也可以输入“仅显示汇总”以仅显示事务处理汇总。

付款日期:如果您选择包括现金收付制增值税申报所要求的收款,则可以控制用于报告收款的日期。您可以选择现金核销的 GL 日期或现金收款的到期日。在使用汇票时适于采用现金收款的到期日,因为汇票要在现金核销几周之后才可能到期。

显示发运目的地地址:选择您要如何在报表中打印此客户的发运目的地地址。您可以选择国家/地区、省、省(州)或无。

栏标题

增值税调节报表按会计弹性域的公司段、会计弹性域的自然帐户段、会计弹性域、总帐日期、发票编号、事务处理分类和事务处理编号进行排序。所有金额将以本位币显示,事务处理将按总帐帐户合计。请参阅下面的“明细部分”以了解每栏的内容。

明细部分

事务处理编号:此栏显示已核销事务处理并与以下事务处理相关的事务处理编号:

事务处理分类:事务处理分类将按以下顺序报告:

可征税额:此栏报告与当前总帐帐户相关事务处理的可征税额。如果事务处理将税过帐至多个总帐帐户,则由于事务处理包括多个税码,每个总帐帐户的可征税总额将等于事务处理的可征税总额。

警告:对于与税码相关联的每个总帐帐户,过帐多个税记录的所有发票行(每个具有各自的税码)将显示一次发票行的可征税总额。重复的可征税额将导致报表夸大会计期的可征税总额。为避免这种情况,请确保每个税码过帐至不同的纳税帐户。

已过帐增值税:此栏显示由应收款管理系统计算并过帐至总帐的增值税。

未过帐增值税:此栏显示由应收款管理系统计算但仍未过帐至总帐的增值税。

折扣增值税:此栏显示已得和未得折扣的增值税。此税依据对总帐增值税帐户核销的税额进行计算,其中的总帐增值税帐户过帐有原始发票税记录。

增值税调节报表使用一致的算法来计算已核销事务处理的增值税,而不管原始事务处理的分批规则。它允许您立即应计和报告增值税,并且使您可以按已核销折扣、调整或收款来控制输出增值税。

调整增值税:此栏显示“发票”和“财务”类型的调整增值税。此税依据与总帐增值税帐户相关联的税码进行计算,其中的总帐增值税帐户过帐有原始发票税记录。

现金增值税:此栏显示收款核销和杂项收现款项的增值税。现金核销的计税依据对总帐增值税帐户核销的税额进行,其中的总帐增值税帐户过帐有原始发票。而杂项收现收款的计税则依据指定至“收款”窗口收款的税码和税率进行。

汇总部分

此报表中的汇总部分包含以下信息:

事务处理分类:此栏显示事务处理分类的汇总,其中事务处理分类显示在报表的明细部分中。事务处理分类将按以下顺序报告:

可征税额:此栏按事务处理分类显示明细部分“可征税额”栏的总额。

已过帐增值税:此栏按事务处理分类显示明细部分“已过帐增值税”栏的总额。

未过帐增值税:此栏按事务处理分类显示明细部分“未过帐增值税”栏的总额。在报表期结束时,您不应具有任何未过帐的事务处理。

人工增值税:此栏按事务处理分类显示明细部分“折扣”、“调整”和“现金”栏的总额。此值表示了影响输出增值税的未自动过帐至特定增值税帐户的增值税事务处理总额。要将按增值税帐户的总帐与按税码的增值税总额进行调节,您必须将此栏的值过帐至相应的总帐帐户。

增值税总额:此栏显示“已过帐”、“未过帐”和“人工”增值税栏的总额。此值表示了由选定日期范围和增值税帐户参数定义的报表期和税码的输出增值税。

总帐活动:如果选定的 GL 日期范围对应于总帐管理系统中的有效会计期,并且没有输入事务处理日期范围,则系统将显示增值税帐户的总帐活动。此栏中报告的值将等于给定期间过帐至此帐户的所有总帐活动的净额。

您可以使用此值将按帐户的增值税总额与总帐进行比较。在过帐所有的人工增值税至总帐之后,每个帐户的增值税总额应等于对应帐户的总帐活动。要复核总帐活动的详细信息,您应运行总帐管理系统中的帐户分析报表。请参阅:帐户分析报表

警告:如果您重估总帐内增值税帐户的外币事务处理,则显示的总帐帐户活动将不再与此报表明细部分中的子分类帐事务处理相平衡。由事务处理明细子分类帐报告的本位币金额将使用事务处理的原始汇率而非重估总帐帐户所使用的汇率显示出来。

行标题

增值税帐户:报表按总帐帐户对所有事务处理分组。此行将显示总帐帐户及帐户中每栏的总额说明。每个帐户均应与单个税码相映射。

另请参阅

执行增值税

增值税例外报表

零增值税或没有增值税登记编号发票的客户

增值税登记报表

应收款标准报表和列表

运行标准报表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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