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
定义免税可以使客户、项目或一组项目全部或部分免除特定税码。您可以对照地点或特定税码的客户或项目创建免税项。
要使用客户免税项,请将“使用客户免税项”系统选项设置为“是”。要使用产品免税项,请将“使用产品免税项”系统选项设置为“是”。要使客户或产品免除“增值税”或“销售税”类型的税码,请将相应的“使用税码”系统选项设置为“是”。请参阅:税务系统选项
要免除客户的所有税收,请使用“客户”窗口将此客户指定给具有零税率的税码。要免除项目的所有税收,请使用“项目”窗口将此项目指定给具有零税率的税码。请参阅:项目
您只能为可开票并具有“有效”状态的项目定义税率免税项。此外,如果您要为相同客户、项目、税码、原因或证明编号创建多个免税项,则这些免税项的日期范围不能重叠。
您也可以使用“免税”窗口来更新免税的状态。如果需要将免税编号添加至“事务处理”窗口中创建的未审批免税项,您必须将此免税的状态更改为“失效”,并重新创建具有此编号的免税项。
前提条件
要定义客户的免税项,请执行以下步骤:
4. 要查看此客户或项目的现有免税项,请选择“查找”。
6. 输入免税地点(可选)。将此字段留空可以对此客户的所有地点免税,或者如果您要使用地点弹性域来创建地区免税,则也可以将此字段留空(请参阅上一步骤)。
要定义项目免税,请执行以下步骤:
5. 要创建新的免税,请从“编辑”菜单选择“新建记录”。
要定义项目范围免税,请执行以下步骤:
2. 输入项目范围所属的类别和类别集(可选)。(您可以使用类别对具有相似特性的项目进行分组;类别集是一组类别。)
3. 输入用户项目类型。例如,成品、ATO 模型或配件。
定义免税
1. 输入您对此客户或项目部分或全部免除的税码。您可以使用“地点”税码为增值税税码或基于地点的税输入免税项。
2. 输入要免税的税码百分比。您必须输入 0 和 100 之间的百分数。
5. 输入此免税的有效日期范围。默认起始日期是当天日期,但您可以对其进行更改。如果您未输入终止日期,此免税将无限期地保持有效。
如果存在项目免税,则您定义的新免税将优先于此免税。例如,项目 A1 的免税没有终止有效日期。如果您为此项目定义了有效起始日期为 1996 年 1 月 1 日的免税,应收款管理系统会将现有免税的终止日期设置为 1995 年 12 月 31 日,并创建具有指定有效日期的新免税。
未审批:在发票输入或导入期间自动创建的免税记录为“未审批”。具有此状态的免税项可以更改为此处列出的任何状态。
人工:此免税已审批但应收款管理系统并不自动使用。您必须明确使用此免税。具有此状态的免税项只能更改为“主要”或“失效”。
主要:此免税已审批,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自动计税。具有此状态的免税项只能更改为“人工”或“失效”。
失效:停止先前审批的免税。一旦停止,其状态将无法更改。
拒绝:拒绝未审批的免税。一旦拒绝,其状态将无法更改。
另请参阅
客户免税证明
计税
税率例外项
免税客户报表
免税产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