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龄时段
帐龄时段是您可以用于复核和报告未结应收款的时间周期。例如,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的 4-时段帐龄时段由四个期间组成:过期天数 -999-0 天、过期 1-30 天、过期 31-61 天 和过期 61-91 天。在创建收帐报表或查看客户帐户时,您可以指定帐龄时段和截至日期,并且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相应天数的过期期间中对事务处理及其金额进行分组。
您可以定义无限多个帐龄时段。您也可以自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的帐龄时段。您定义的帐龄时段将以值列表选项的形式显示在“帐龄”、“打印对帐单”和“打印收帐报表”窗口中。
通过将帐龄时段的状态更改为“无效”,您可以使帐龄时段无效之后保存所做的工作。
要定义新的帐龄时段,请执行以下步骤:
3. 选择您要定义的帐龄时段类型。您可以从以下类型中选择:
4-时段帐龄:使用此类型可以定义具有四个期间的帐龄时段。在您打印“帐龄 - 4 时段”报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值列表中显示此帐龄时段。
7-时段帐龄:使用此类型可以定义具有七个期间的帐龄时段。您可以打印按金额或销售人员排序的 7-时段帐龄报表。在您打印“按金额列出帐龄试算表 - 7 时段”或“按销售人员列出帐龄 - 7 时段”报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值列表中显示此帐龄时段。
贷项快照:在您打印“客户贷项快照”报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打印收帐报表”窗口的值列表中显示此帐龄时段。
对帐单帐龄:使用此类型可以定义具有五个期间的帐龄时段。此帐龄时段显示在对帐单中。您可以按需要定义尽可能多的帐龄时段。应收款管理系统在“打印对帐单”窗口中将以值选项列表的形式显示有效的对帐单帐龄时段。
4. 输入“序号”以反映应收款管理系统打印帐龄时段期间的顺序。默认值为您定义每个期间的序列(例如,第一期定义为“1”、第二期定义为“2”,以此类推)。
5. 输入您要定义的帐龄时段行类型。您可以选择以下类型:
过期:显示过期天数在您为此行指定的范围之内的事务处理。例如,如果此行的“天数自”为 10,“天数至”为 15,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此行中显示介于 10 到 15 天之间过期的事务处理。
仅限于争议:显示与客户有争议的事务处理。每个帐龄时段只能具有一个此类型的行。如果您未指定此类型的行,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相应的帐龄分期中打印有争议的借项。您不要指定此类型的“天数自”和“天数至”过期范围。
仅限于挂起调整:显示具有挂起调整的事务处理。每个帐龄时段只能具有一个此类型的行。如果您未指定此类型的行,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相应的帐龄分期中打印具有挂起调整的事务处理。您不要指定此类型的“天数自”和“天数至”过期范围。
争议和挂起调整:显示此行中有争议及具有挂起调整的事务处理。每个帐龄时段只能具有一个此类型的行。您不要指定此类型的“天数自”和“天数至”过期范围。
将来:显示将来到期的事务处理。例如,如果当前日期为 4 月5 日,且此行的到期日范围为天数自:-10 天,天数至:-5 天,则系统将在此行中显示到期日在 4 月 10 日至 4 月 15 日之间的项目。
注意:每个帐龄时段只能输入一个争议或挂起调整行。例如,如果您定义了“仅限于争议”的行类型,则在此帐龄时段中不能定义“仅限于挂起调整”或“争议和挂起调整”的行。
6. 如果此行类型为当前、过期或将来,请在“天数自”字段中输入开始天数。例如,如果此行是第一行(序号 1),并且您要显示过期天数为 1 至 30 天的事务处理,请输入“1”。
7. 如果此行类型为当前、过期或将来,请在“天数至”字段中输入终止天数。例如,如果此行是第一行(序号 1),并且您要显示过期天数为 1 至 30 天的事务处理,请输入“30”。
8. 在报表中您要定义的时段上输入要显示的栏标题。您可以为栏标题输入最多 15 个字符。
例如,您为事务处理定义了过期天数为 1 至 30 天的帐龄时段行。如果您在“第一个栏标题”字段中输入“1 至 30 天”,在“第二个栏标题”字段中输入“过期”,则报表标题将打印如下:
另请参阅
收帐
按帐龄时段查看帐户余额
打印收帐报表
应收帐款帐龄报表
应收款 4 和 7 时段帐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