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分配清单
您可以定义分配清单以指定包括库存、分配中心、制造中心(工厂)和交易伙伴等的多层补充网
络。
要定义分配清单,请执行以下步骤:
3. 如果分配清单的分配百分比等于 100,计划活动即刻停止。(请参阅步骤 7)
注:对已在任务集中指定的来源规则,您不能将分配百分比设置为少于或大于
100。
4. 选择“复制自”以便将接收和装运组织的信息从另一分配清单复制到此清单上。
6. 您可以为各个接收组织输入多个装运组织。您也可以为各个装运组织选择来源类型以指
定是否生产、购买或在内部转移有关项目。您也可以从现有的分配清单复制装运组织清单。
注:必须在 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中预定义供应商和供应商地点。请参阅:关于供应商
注:对于已经在指定集中命名的分配清单,您设置的分配百分比不能小于或大于
100。
如果您有两个具同一分配百分比的来源,系统将按等级次序提供计划订单。
要从现有的分配清单上复制装运组织,请执行以下步骤:
此功能允许您包括自动过去所定义并且较长的装运组织清单,不需要以人工输入。
1. 选择来源类型以指定选择生产、购买或在内部传送此项目。
3. 在“查找”窗口中选择分配清单,此分配清单包括您要复制到新分配清单中的装运组
织。
要清除分配清单,请执行以下步骤:
另请参阅
来源规则和分配清单
查看来源规则
查看分配清单
查看来源规则和分配清单指定
查看来源指定层次结构
显示多级使用地点
显示多级清单
定义组织间装运网络
定义装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