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规则集
使用“核销规则集”窗口,您可以复核现有核销规则集和定义新核销规则集。核销规则集指定了收款核销的默认付款步骤,以及折扣如何影响每个关联费用类型的未结余额。通过定义自己的核销规则集,您可以确定应收款管理系统减少事务处理的行、税、运费和财务费用到期余额的方式。
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了以下核销规则:
- 行先 - 税后:首先对未结行项目金额进行核销。然后按以下顺序核销任意余额:税、运费和财务费用。
- 行先 - 按比例分配税额:对每行的未结行项目金额和未结税额核销适当比例的金额。对运费,然后对财务费用核销任意余额。
- 按比例分配所有金额:对行、税、运费和财务费用核销适当比例的金额。
有关详情,请参阅:应收款核销规则集
要定义核销规则集,请执行以下步骤:
3. 输入此核销规则的“序号”。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按此序列核销付款,首先从最小的序号开始。
注:您无法输入超额核销规则的序号。在默认情况下,对于每个核销规则集,此规则是序列中的最后一个规则。
4. 输入核销规则。每个规则将对应一个行类型(如行、运费或费用),因此您应给出规则的说明性名称。每个规则集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核销规则。
注意: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自动对每个核销规则集指定超额核销规则。您无法删除此规则。在每个项目的到期余额减少至零之后,超额核销规则将核销所有余额。如果借项的事务处理类型允许超额核销,则此规则将在每行及其关联税额之间按比例分配余额,以使这些金额为负。如果事务处理类型不允许超额核销,您可以将余额记入帐户或将其保留为“未核销”。
5. 输入此核销规则的“规则明细”。此部分表示了此规则的费用类型和税务处理。您可以选择行、运费或费用类型。您需要为规则集输入至少一个类型。
6. 如果您选择了“行”类型,请选择“税务处理”。请选择以下状态之一:
按比例分配:选择此选项以按比例减少行净额和关联税额。
之前:选择此选项以首先减少未结税额,然后对行核销所有余额。
之后:选择此选项以减少未结行金额,然后对关联税额核销所有余额。
注:运费和费用类型的默认税务处理为“无”。由于您无法对应收款管理系统中的运费和费用征税,因而此选项将忽略税。您不能为行类型选择“无”。
7. 要自动调整此行类型以反映该规则集中的任何舍入更正,请选定“舍入更正”复选框。在多个行类型中按比例分配金额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必须使用行类型之一以反映舍入调整。每个核销规则集必须具有一种舍入更正行类型。
建议:对通常占发票最大比例的行类型指定舍入更正。通过进行此操作,舍入更正将对此行类型的所有余额和已核销额具有最小影响。
8. 对于您要添加至此规则集的每个规则重复上一步骤。
10. 如果此规则集定义符合您的要求,请选定“冻结”复选框。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核实核销规则集正确定义,并且它没有违背任何基本核销准则。如果此规则验证失败,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显示一则错误信息。此时,请修改您的规则集定义,然后再次选定“冻结”复选框以对其重新验证。
注意:在您可以对事务处理类型指定规则集或在“系统选项”窗口中将其作为默认规则使用之前,此规则集必须为“已冻结”。此外,您无法在冻结核销规则集之后将其更新或删除。
另请参阅
应收款核销规则集
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