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处理批来源
批来源可以控制对事务处理指定的标准事务处理类型,并确定应收款管理系统是否将自动对事务处理和事务处理批进行编号。有效事务处理批来源在“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和“贷项事务处理”窗口中以值列表选项形式显示。
您可以定义两种类型的事务处理批来源:
- 人工:对您在“事务处理”和“事务处理汇总”窗口中人工输入的事务处理使用人工批来源。
- 导入:使用导入的批来源可以通过“自动开票”将事务处理导入应收款管理系统。
通过撤消选定“有效”复选框并保存所做的工作,您可以使批来源处于无效状态。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不显示无效事务处理批来源为值列表选项,也不允许您对事务处理指定这些来源。
前提条件
定义贷项通知单批来源(可选)
要定义事务处理批来源,请执行以下步骤:
4. 输入此来源的有效日期范围。起始日期为当前日期,但您可以对其进行更改。如果您未输入终止日期,则此事务处理批来源将无限期的保持有效。
5. 如果这是人工来源,并且您要对使用此来源创建的新批自动进行编号,请选定“自动批编号”复选框,然后输入“最后编号”。例如,要对批从 1000 开始编号,请在“最后编号”字段中输入 999。如果您要定义“已导入”事务处理批来源,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使用批来源名称 - 请求标识自动对批进行编号。
6. 要对您使用此来源创建的新事务处理自动进行编号,请选定“自动事务处理编号”复选框,然后输入“最后编号”。您可以使用具有“导入”和“人工”来源的自动事务处理编号。
注: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自动更新“最后编号”字段,这样您可以稍后复核该批来源并查看生成的最后事务处理编号(请注意由于高速缓存的原因,此编号仅是近似值)。
7. 输入该批来源的标准事务处理类型。在事务处理输入过程中选择批来源时,此类型为默认事务处理类型。您可以在“事务处理类型”窗口中定义新的事务处理类型。
8. 要对您创建的与此来源的发票和承付款相抵的贷项通知单进行编号(其中的来源与您要贷记的发票或承付款不同),请输入贷项通知单批来源。在指定贷项通知单批来源之前,您必须首先使用此窗口定义贷项通知单批来源。如果您未指定贷项通知单批来源,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此处输入发票或承付款批来源。
9. 如果您要定义“人工”事务处理批来源,请保存所做的工作。
如果您要定义“导入”事务处理批来源,请打开“自动开票处理选项”备选区域。
10. 指定您要“自动开票”如何处理具有“无效税率”的导入事务处理。无效税率是已导入事务处理税率与其税码不匹配的税率。如果您要“自动开票”自动更新您为税码预先定义的税率,请输入“更正”。如果您要自动开票拒绝事务处理,请输入“拒绝”。
11. 通过输入“拒绝发票”或“创建发票”指定您要自动开票如何处理具有无效行的导入事务处理。
12. 如果您要自动开票要求每个事务处理行的收入额等于为此行指定的销售价格乘以数量,请选择“创建结算”复选框。使用此选项可以在金额不等于事务处理行金额的事务处理之间分配收入。
如果您选定此复选框,“自动开票”会将收入额和事务处理销售价格乘以数量之间的任何差额添加至您定义的“自动开票结算”帐户中。否则,“自动开票”将对它所处理的所有事务处理要求收入额等于销售价格乘以数量。您可以在“自动会计”窗口中定义结算帐户。请参阅:自动会计
13. 指定您要自动开票如何处理在接口行表中具有处于关闭期间行的导入事务处理。要使“自动开票”自动将 GL 日期调整为下一个打开或可在将来输入期间的第一个 GL 日期,请在“关闭期间”字段的 GL 日期中输入“调整”。输入“拒绝”以拒绝这些事务处理。
14. 选定或撤消选定“允许销售业绩”复选框以指明是否可以输入事务处理的销售业绩。此选项和“系统选项”窗口中的“要求销售代表”选项将确定销售业绩是否为可选或要求。请参阅:事务处理批来源字段参考
15. 输入用于事务处理行的分组规则(可选)。如果您未输入分组规则,“自动开票”将使用以下分层结构来确定要使用的规则:
- 在“事务处理来源”窗口为事务处理行的批来源指定的分组规则。
- 在“客户配置文件分类”窗口为事务处理行的开单至客户和开单至地点指定的分组规则。
- 在“客户配置文件分类”窗口为事务处理行的开单至客户指定的分组规则。
16. 打开“客户信息”备选区域,然后为每个选项选择“值”或“标识”,以指明“自动开票”是否使用值或标识来验证该批来源的客户信息。选择“无”表示不进行验证。
17. 打开“会计信息”备选区域,然后选择“标识”、“值”或“无”,以指明“自动开票”将如何验证该批来源的发票和会计规则数据。
18. 选择“标识”或“段”以指明您是否需要“自动开票”来验证该批来源的标识或段。
19. 选定“导出日期”复选框,以通过您提交“自动开票”时提供的发运日期、规则起始日期、顺序日期以及默认日期来推导默认规则起始日期和默认 GL 日期。
建议:如果您使用 Oracle 库存管理系统和 Oracle 订单分录管理系统处理销售订单发运,则应选择推导日期并使用事务处理总帐日期的发运日期。使用此方法可以确保您将收入和成本记入相同的会计期。
如果您不在同一期间内匹配收入和成本,则违反了基本 GAAP 原则,并且可能会伤及您的利益。此外,您将无法运行实际的边际分析报表。此报表按项目和客户订单汇总货物销售事务处理的收入和成本,并指定事务处理日期范围。如果您将事务处理记入错误的期间,此报表将反映那些不正确的事务处理。请参阅 Oracle 成本管理系统中的边际分析报表。
20. 选择“标识”或“值”以指明“自动开票”使用标识还是数值来验证该批来源的付款条件。
21. 选择“金额”或“百分比”以指明您要“自动开票”如何验证该批来源的收入帐户分配数据。
22. 打开“其它信息”备选区域,然后选择您要“自动开票”如何验证数据。选择“无”表示不进行验证。
23. 打开“销售业绩数据验证”备选区域,然后选择您要“自动开票”如何验证数据。选择“无”表示不进行验证。
另请参阅
输入事务处理
使用自动开票导入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批来源字段参考
事务处理批来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