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事务处理
“打印发票”窗口允许您生成发票、借项通知单、承付款、转期、贷项通知单以及调整以将它们发送给客户。
通过选择发票打印预览程序,您可以预览要打印的事务处理。
注:您也可以使用“合并开单”来创建汇总特定期间所有客户活动的单一单据。有关详情,请参阅:合并开单
前提条件
要打印事务处理,请执行以下步骤:
2. 输入打印程序的名称,或者从值列表中进行选择。您可以选择以下选项:
发票 - 打印新发票:打印先前未打印且打印状态为“打印”的所有事务处理。
发票 - 打印选定的发票:打印特定的事务处理,而不考虑是否已经打印。通过输入日期范围、事务处理编号、特定事务处理类型、事务处理分类、客户分类、分期付款编号以及特定客户,您可以限制打印输出范围。您也可以选择仅打印未结发票。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不包括打印“请勿打印”状态的任意事务处理。
发票 - 打印发票批:打印单一事务处理批,而不考虑是否已经打印。您可以在“参数”窗口中指定要打印的批。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不包括“请勿打印”状态的事务处理。
打印调整:打印先前未打印且打印状态为“打印”的事务处理特定调整。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不包括“请勿打印”状态的事务处理。
发票 - 打印预览报表:在您选定打印发票批、新发票或特定发票时,预览待打印的事务处理。此报表可以列出各种情况下待打印的事务处理。
3. 输入打印参数。例如,选择按事务处理编号、客户或邮政编码排序;输入事务处理分类或类型;选择仅打印未结发票;或输入事务处理编号范围以仅打印与标准匹配的事务处理。如果您不想限制与标准匹配事务处理的打印输出范围,请将字段留空。
5. 要更改默认打印选项,请输入要打印的份数、打印样式和要使用的打印机。
6. 要将此次提交的输出数据保存到文件中,请选择“保存输出”复选框。
7. 要多次提交打印程序,请输入运行选项。您可以输入重新提交间隔、重新提交的起始日期和时间以及停止重复运行的终止日期。
8. 选择“提交”。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显示此次提交的请求标识。您可以使用此编号以在“查看并发请求”窗口中查看请求的状态。
另请参阅
了解已打印事务处理
打印发票报表
事务处理明细报表
应收款发票打印报表
打印对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