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事务处理
使用“贷记事务处理”窗口,您可以输入、更新和复核与特定发票、借项通知单或承付款相抵的贷项通知单。您可以创建贷项通知单来减少事务处理的到期余额。在您贷记事务处理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创建相应的会计分录并冲销对销售人员指定的任何销售业绩。
应收款管理系统允许您贷记整个发票或特定发票行。您也可以对整个发票或仅对特定的发票行贷记运费。
如果系统选项“允许删除发票”设置为“是”,您可以删除未完成的贷项通知单。请参阅: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选项
注:即使您要贷记的事务处理含税,“行”字段也将显示不含税的金额。这些字段包括金额、原始和到期余额。请参阅:含税
前提条件
要创建与事务处理相抵的贷项通知单,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定位至“事务处理汇总”或“贷记事务处理”窗口。
3. 如果您正使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请选择事务处理,然后选择“贷记”。
5. 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批来源。默认值是您要贷记的事务处理的批来源,但您可以进行更改。
6. 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日期。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贷项通知单中打印此日期。
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批日期。如果没有批信息,或批日期早于贷记事务处理的日期,则默认值为当前日期。如果您要贷记的发票的日期迟于贷项通知单日期,则默认值为发票日期。
7. 如果批来源未使用“自动事务处理编号”,请输入贷项通知单编号;否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您保存时指定一个编号。请参阅:执行单据序列
8. 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事务处理类型。批来源将提供一个默认类型,但您可以对它进行更改。如果这是一个与发票或承付款相抵的贷项通知单,则默认值为对发票或承付款指定的事务处理类型。您可以通过贷项通知单分类选择任何事务处理类型。
9. 如果贷项通知单事务处理类型的“过帐至 GL”选项设置为“是”,请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 GL 日期。此日期必须在打开或可在将来输入的会计期中,且必须等于或迟于贷记事务处理的 GL 日期。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此批的 GL
日期。
10. 如果您要贷记使用开票和会计规则的事务处理,请选择以下“规则方法”之一:
后进先出 (LIFO):选择此选项可以倒推从最后一个总帐期间开始的收入,并冲销结清贷项通知单之前的所有先前期间。
按比例分配:选择此选项可以按相等的百分比贷记该发票的所有帐户指定。
收入数:选择此选项可以冲销您通过发票原始行指定的单位数的收入。
11. 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币种。如果此贷项通知单是批的一部分,则默认值为批币种;否则,默认值为本位币。如果您要对事务处理核销此贷项通知单,则贷项通知单币种必须与此事务处理币种相同。如果您输入与本位币不同的币种,请输入汇率信息。请参阅:外币事务处理
12. 如果您要贷记具有多期付款的事务处理,请选择以下“分期方法”之一:
先进先出 (FIFO):此方法首先贷记第一期付款。
后进先出 (LIFO):此方法首先贷记最后一期付款。
按比例分配:此方法可以对贷记事务处理的分期付款作贷记分录,并依据每期付款的余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13. 如果您未使用自动序列编号,请打开“其它”备选区域,然后输入此贷项通知单的唯一单据编号。否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您完成此贷项通知单时指定一个编号。请参阅:执行单据序列
14. 要仅贷记此事务处理的部分到期余额,请输入要贷记的行百分比或行金额、税额或运费。要贷记特定部分的费用,请在“金额”字段中输入一个负数(例如,输入 -50 以将余额减少 50 美元)。如果您输入了百分比,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计算金额,反之亦然。
百分比建立在您要贷记事务处理原始余额的基础上。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更新您要贷记的每种费用的到期余额,并为您创建所有的会计冲销分录。应收款管理系统还将冲销对销售人员指定的此百分比的销售收入和非销售收入款项。
注:除非贷记事务处理类型的“允许超额核销”标志设置为“是”,否则您不能输入超额核销事务处理的金额。要超额核销事务处理,请选择“贷项行”,然后在“行”窗口中指定要贷记的行。
15. 要贷记此事务处理的全部到期余额,请选择“贷项余额”。对于每种类型的费用,应收款管理系统均将此事务处理的到期余额减少到零。
注:对于与定金相抵的发票,到期余额为贷记的可用金额,此金额包括发票所使用的定金金额。
17. 保存您所做的工作。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创建所有的会计冲销分录,并冲销对销售人员指定的销售收入和非销售收入款项。
另请参阅
贷记事务处理行
更新贷项通知单分期付款
对贷项通知单分批
创建记帐贷项
导入贷项通知单
贷项通知单的会计处理
贷记事务处理字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