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可用事务处理和批
在找到可用于调节的明细或批事务处理之后,您必须标记要调节的特定项目。
要调节可用明细事务处理,请执行以下步骤:
2. 复核在“可用事务处理”窗口中显示的事务处理信息:
- 从弹出式列表中选择“事务处理”(默认值),以查看所显示的有关事务处理和日记帐分录的信息。您可以复核以下信息:
- 从弹出式列表中选择“汇兑”以查看有关事务处理的汇率信息。
- 从弹出式列表中选择“参考”,以查看有关事务处理和日记帐分录的附加说明性信息。
3. 通过选定项目信息左边的复选框,以标记您要调节的事务处理或日记帐分录。
4. 选择“调节”,以将选定项目与当前对帐单行进行调节。
注:如果您从“银行对帐单”窗口定位至“查找可用”窗口,而不选择对帐单行,则选择“调节”以创建一个新的、已调节的银行对帐单行。
现金管理系统将显示当前银行对帐单行的“已调节额”和待调节“余额”。
5. 选择“上一页”或“下一页”,以不返回“银行对帐单行”窗口而移至另一个对帐单行。现金管理系统将在您更改对帐单行时更新“已调节额”和“余额”。
6. 完成之后,定位至“银行对帐单行”窗口,以复核含调节信息的银行对帐单行。
在调节之后,银行对帐单行的已调节额应与输入的金额相同,并且已调节行金额的状态将更新为“已调节”。
要调节可用汇款或付款批,请执行以下步骤:
注:对于汇款批,现金管理系统将从批总额中排除已冲销收款,您在调节批时未对这些收款进行调节。
- 从弹出式列表中选择“事务处理”,以查看有关批名、原始币种和总额、银行帐户币种批总额和已结额、GL 日期的信息。
- 从弹出式列表中选择“汇兑”,以查看有关批的汇率信息。
3. 通过选定批信息左边的复选框,标记您要调节的批。
4. 选择“调节”,以将选定批与当前对帐单行进行调节。
注:如果您从“银行对帐单”窗口定位至“查找可用”窗口,而不选择对帐单行,则选择“调节”以创建一个新的、已调节的银行对帐单行。
现金管理系统将显示当前银行对帐单行的“已调节额”和待调节“余额”。
5. 选择“上一页”或“下一页”,以不返回“银行对帐单行”窗口而移至另一个对帐单行。现金管理系统将在您更改对帐单行时更新“已调节额”和“余额”。
6. 完成之后,定位至“银行对帐单行”窗口,以复核含调节信息的银行对帐单行。
在调节之后,银行对帐单行的已调节额应与输入的金额相同,并且已调节行金额的状态将更新为“已调节”。
注:现金管理系统将如下处理批差额:
应收款:杂项收款是为批差额创建的,并使用“系统参数”窗口的“应收款活动”字段中定义的帐户簿记。此时系统将提示您输入付款方法。
另请参阅
查找用于调节的可用明细和批事务处理
人工调节银行对帐单
创建已调节的银行对帐单行
复核已调节的事务处理
更改调节状态
使用附件
创建付款和收款事务处理
创建杂项事务处理
记录例外信息
输入冲销
人工结算和撤消结算收款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