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客户地址
系统允许您输入、添加、更改或取消客户地址信息。您可以为每个客户输入多个地址,并为每个地址(如发运目的地、开单至或对帐单)指定一个或多个业务目的。您也可以为客户地址输入不同层次的信息。例如,您可以输入特定地址或特定客户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您可以使用弹性地址格式或地址验证系统选项验证您的地址。如果税收方法是“销售税”,则系统将使用已验证的客户地址信息来确定客户事务处理中的税务负债。
在以销售税为基础的系统中,应收款管理系统依据销售税结构的地址要素(如,州.县.市)来进行计税。由于税率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修改客户地址的某个要素可能导致先前指定至此地址的事务处理税收无效,并可能违背美国销售税的审计要求。如果税收方法是“增值税”,则此限制也适用于“国家/地区”和“邮政编码”地址要素。
在下列情况下,系统将不允许您更新地址要素:
- 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存在至少一个此开单至或发运目的地的已打印、已过帐或已核销事务处理,并且该事务处理具有关联的税行。
您可以忽略上面提到的限制条件,而随时修改“地址”字段(街道地址)。
您可以将指定给“开单至”业务目的的地址用于所有事务处理。由于承付款不需要“发运目的地”地址,因此指定给“发运目的地”业务目的的地址可用于承付款之外的所有事务处理。
在创建地址时,地址的默认状态为“有效”。您可以通过撤消选定“客户地址”窗口中的“有效”复选框以使客户地址处于无效状态。在地址处于无效状态时,您将不可以再创建此地址的新事务处理,但您可以处理使用此地址的现有事务处理。“自动开票”将不导入具有无效地址的事务处理。
您指定给客户地点(地址)的值将优先于在客户、配置文件分类或系统选项层中输入的值。
前提条件
要查看客户的所有地址,请执行以下步骤:
3. 如果您已进入“客户”窗口,请打开“地址”备选区域。
要输入客户的新地址,请执行以下步骤:
3. 如果您正使用“客户”窗口,请打开“地址”备选区域。
5. 输入此地址的国家/地区。默认值为“系统选项”窗口中的“默认国家/地区”字段,但您可以将它改变。
注意:如果您已对此国家/地区指定弹性地址格式,则弹出式窗口将显示关联的地址格式。有关详情,请参阅:弹性地址
使用国家/地区和省(州)来确定已打印单据的汇入地址。
7. 输入此地址的别名(可选)。您仅可以在配置文件选项“AR:客户 - 输入备选字段”设置为“是”时在此字段中输入信息。请参阅:应收款配置文件选项概览
8. 输入此客户的附加地址信息,如城市、省(州)、邮政编码和县。
如果您正使用地址验证而非弹性地址格式,则系统将尝试依据使用“销售税率接口”输入或导入的地点设置默认地址要素。请参阅:使用销售税率接口
例如,如果您输入了一个唯一的城市名,则系统将填写县和省(州)字段。如果该城市只有一个邮政编码,则系统还将填写“邮政编码”字段(否则您必须输入邮政编码)。此外,如果您首先输入一个唯一的邮政编码,则系统将填写城市、省(州)和县字段。如果您只输入了部分城市名,则系统将显示一个选项列表,您可以从中选择正确的城市。
注意:如果您正使用销售税和(或)地址验证,则可能还要求某些地址要素。此外,如果您在应收款管理系统设置期间在“系统选项”窗口的“邮政编码”范围字段中输入值,则必须输入邮政编码。请参阅:定义应收款系统选项
9. 如果您正使用弹性地址格式,请在输入地址之后,选择地址弹出式窗口中的“确定”。
10. 输入此地址的参考(可选)。如果您未在此字段中输入值,则以此地址的唯一标识号作为默认值。如果您使用“客户接口”来导入客户,则系统将在此字段中显示地址的原始系统地址参考。您不能在保存所做的工作之后更改此值。
11. 从您地点上已安装的语言列表输入使用的语言,并输入此地址的类别(可选)。您可以在“应收款快速编码”窗口中定义地址类别。请参阅:定义应收款快速编码
另请参阅
地址字段参考
指定客户银行
指定付款方法至客户
输入客户和联系人电话
创建客户关系
地址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