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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事务处理时取消核销现金
应收款管理系统允许您取消核销先前对事务处理核销的现金,并创建该金额的贷项通知单。例如,客户退回某一完全付清的产品,则您需要取消核销此事务处理的现金,然后创建全额的贷项通知单。
前提条件
输入事务处理
核销收款
要取消核销现金并创建贷项通知单,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定位至“收款”窗口。
2. 查询要取消核销的收款,然后选择“核销”。
3. 撤消选定事务处理旁边的“核销”复选框。
4. 保存您所做的工作。
5. 定位至“贷记事务处理”窗口。
6. 查询步骤 3 中的事务处理。
7. 创建全额贷项通知单。请参阅:
贷记事务处理
另请参阅
贷项通知单
创建记帐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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