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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贷项通知单和记帐贷项

取决于贷项通知单的状态,应收款管理系统允许您更新大多数贷项通知单信息。例如,您可以更改事务处理类型、GL 日期、参考编号、开单至地点、销售人员和未完成贷项通知单的单据编号。如果贷项通知单状态为“完成”,您仅可以更新销售人员、原因和客户参考编号。有关更新事务处理的的完整规则列表,请参阅:维护事务处理

如果您要修改销售人员和基于销售人员的“自动会计”,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显示决定窗口,询问您是否需要重新运行“自动会计”以重新计算应收款和运费帐户。如果选择“是”,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重新运行“自动会计”并对帐户作相应的更改。如果选择“否”,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保存对销售业绩信息的更改,但并不重新运行“自动会计”。如果存在与此事务处理相抵的活动或已将其过帐至总帐,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不询问您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帐户。

警告:您不能使用“贷记事务处理”窗口来更新记帐贷项的任何税务相关字段,此记帐贷项通过“自动开票”传送至应收款管理系统,且使用基于非即席税码的自动计税。您可以通过事务处理的税码和事务处理来源来识别这些事务处理。

前提条件

   要更新贷项通知单,请执行以下步骤:

   要更新记帐贷项,请执行以下步骤:

另请参阅

贷项通知单的会计处理

贷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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