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自动计税功能时输入税
如果未启用发票的“自动计税”,则您可以人工输入发票的税分配,或通过使用分配集,与采购订单匹配或按比例分配自动输入。
注:通过在多个分配中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您要应付款管理系统自动创建税分配,请参阅:按比例分配税
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根据“税名默认值”分层结构来指定税名作为默认值。请参阅: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默认税。您可以改写这些默认值。
在“审批”期间,应付款管理系统将核实您是否根据指定给您使用的“税名”的税率准确输入了税分配。请参阅:审批期间的税额核实
人工输入税分配
前提条件
您不使用“自动计税”,或者对发票禁用“自动计税”。请参阅:禁用自动计税
要人工输入发票的销售或自定义类型的税分配,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发票”窗口中输入所有基本的发票信息(请参阅:输入基本发票),但不要输入分配。
2. 如果您要应付款管理系统自动创建单一的税分配,请在“发票”窗口中输入税名和税额。应付款管理系统会将这些值复制到它创建的分配。如果要创建多个税分配,请不要输入税名和税额;您必须人工输入多个税分配。
5. 如果在“发票”窗口中输入了税名和税额,且“发票页眉”是“税名默认值”分层结构所使用的来源,则应付款管理系统将自动输入具有您输入的税名和税额的税种分配;它并不计算税额。
对于每个非税(如项目、杂项或运费类型)分配,请输入“税名”,也可以接受或更改默认值(如果存在一个税名)。对于免税分配,请输入零百分比的销售税税名或零百分比的自定义税的税名。您无需创建对应的零金额的税分配。
对于您用于非税分配的每个非零百分比的税名,您必须具有含相同税名的对应税种分配。税分配的金额必须等于含相同税名的非税分配总额乘以与此税名相关联的税率。例如,您输入两个“项目”类型的分配,每个分配的金额为 $50 且具有此税名的每个分配的税率为
8%。您必须输入一个具有相同税名的 $8 的税种分配。
如果一种以上的税适用于非税分配,请将分配的“税名”字段留空。在“审批”期间,应付款管理系统会将指定给税分配和未指定给任何其它非税分配的所有税名应用于该分配。例如,发票具有一个须征两种税的“项目”分配,将项目分配上的“税名”留空并输入这两个税分配。在“审批”期间,应付款管理系统会将两个税率应用于项目分配以核实税分配额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