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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处理工作台

使用“事务处理工作台”,您可以创建新项和更新应收款管理系统中的现有发票、借项通知单、贷项通知单、记帐贷项、转期及承付款。您也可以使用此工作台输入、复核或完成事务处理,复制发票,创建调整,贷记事务处理和复核发票分期付款。

默认属性

在您分别输入事务处理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事务处理”和“事务处理汇总”窗口中提供以下属性的默认值:

您也可以定义配置文件选项“AR:事务处理批来源”以提供事务处理的默认批来源。此配置文件选项将确定“事务处理”、“事务处理汇总”、“事务处理批”、“事务处理批汇总”和“贷项事务处理”窗口中的“批”字段值。

文件夹窗口

“事务处理工作台”中的以下窗口是“文件夹”窗口。您可以通过从“文件夹”菜单中选择选项来自定义这些窗口的显示状态:

参阅下表有助于您更有效地使用“事务处理工作台”和对应的应收款管理系统说明文件。“窗口/备选区域”栏中的 NA(不适用)表示此主题的说明文件是概览或总论。

主题 章节/任务 窗口/备选区域
会计 复核会计信息
事务处理的会计处理
“会计”窗口
NA
调整 关于调整
输入人工调整
创建自动调整
NA
“调整”窗口
“创建自动调整”窗口
地址 定义汇入地址 “汇入地址”窗口
自动会计 使用自动会计
定义自动会计
NA
“自动会计”窗口
自动开票 使用自动开票导入事务处理
自动开票概览
“运行自动开票”窗口
NA
银行 定义银行
定义银行手续费
“银行”窗口
“银行手续费”窗口
批事务处理
定义事务处理批来源
“事务处理批”或“事务处理批汇总”窗口
“事务处理批来源”窗口
转期 输入承付款
使用承付款
“转期”窗口
NA
承付款 输入承付款
使用承付款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完成 完成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合并开单 合并开单
打印合并开单发票
NA
“合并开单发票”窗口
复制 复制发票 “复制事务处理”窗口
贷记 贷记事务处理
创建记帐贷项
“贷记事务处理”窗口
“核销”窗口
财务费用 计算财务费用
定义客户配置文件分类
“客户配置文件分类”窗口
“客户配置文件分类”窗口
运费 定义承运人
输入运费信息
“承运人”窗口
“运费”窗口
保证金 输入承付款
使用承付款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导入 使用“事务处理 API”导入事务处理
使用自动开票导入事务处理
NA(外部支系统)
 
“运行自动开票”窗口
分期付款 输入分期付款发票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输入事务处理行
贷记事务处理行
“行”窗口(自“事务处理”窗口)
“行”窗口(自“贷记事务处理”窗口)
维护 维护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记帐贷项 创建记帐贷项 “核销”窗口
付款方法 定义付款方法 “付款方法”窗口
付款条件 定义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窗口
打印 打印事务处理
了解已打印事务处理
“打印事务处理”窗口
NA
规则 输入含规则发票
含规则发票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NA
销售业绩 输入收入贷项 “销售业绩”窗口
输入或复核税务信息
计税
“税”窗口
NA
事务处理 输入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的会计处理
使用自动开票导入事务处理
打印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运行自动开票”窗口
 
“打印发票”窗口
类型 定义事务处理类型 “事务处理类型”窗口
更新事务处理 维护事务处理 “事务处理”或“事务处理汇总”窗口

另请参阅

收款工作台

收帐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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